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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办发〔2021〕2 号)精神,省局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全面启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和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登录方式
(一)企业端(外网)
特种设备相关企业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个人办事”,正确选择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和办理业务类型,详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登录系统操作指南》。
(二)审批端(内网)
工作人员访问省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172.25.130.82: 8100/cas/login),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点击“统一行政许可审批系统”->“许可登记”->“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即可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等操作。
二、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登录方式
(一)机构/企业端(外网)
特种设备相关机构/企业可访问湖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机构/企业端(https://scjgj.amr.hunan.gov.cn:8100/login)进行在线注册,由各市州、区县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应在系统内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等业务。
(二)监管端(内网)
方式一:工作人员可通过访问省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监管端(http://59.231.227.35:8100/cas/login),通过数字证书登录。
方式二:工作人员可通过访问湖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http://59.231.11.220:7100/login),通过密码登录。
三、权限管理分配
系统上线前,由省局大数据中心系统管理员负责为各市州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分配相应系统权限。请各市州局信息化部门汇总本辖区(包含县市区局)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权限信息,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限分配表》(附件 8),于 11 月 10 日下班前,报送至省法人大数据运维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业务在综合管理平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在审批系统办理,两个系统已经实现数据对接。
原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数据在11 月13 日完成数据导出后停止使用,请各市州、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对新综合管理平台上本辖区的信息数据,对已拆除、报废、停用改其使用状态,清理无效数据。
平台数据管理情况将纳入下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此前已提交但未受理的安装告知办件,将作退回件处理,申请人应登录新的综合管理平台重新申报。
(二)省政府已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红黄牌”发放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许可事项的办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按期按质完成办件。同时,在正式上线前,请尽快登录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三化)系统,对各级特种设备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特别程序时限进行梳理,确保不发生因承诺办结或特别程序时限过短造成“超期挂牌”的情况。
(三)在湖南省内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的机构或公司要及时上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信息,具备对接条件的机构或公司请及时联系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完成对接联调。不具备对接条件的机构或公司可直接登录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机构/企业端录入检验检测信息。
(四)在省局统一行政许可审批平台、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的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在工作群中及时反馈,业务咨询与技术服务沟通群如下:
1.扫码加入“湖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监管人员群”。
2.扫码加入“湖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企业群”。
3.“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交流群”已超过 200 人,需邀请入群,如果无法找到邀请人,可先加万达公司项目经理微信(刘海鹏 13574858319)申请入群
联系人:刘海鹏 1357485831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许可许可审批系统)
王 剑 18900772960(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
周泽辉 18673180731 (省局大数据中心)
海旷儒 0731-85693208(省局特种设备局)
附件:1.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监管端)操作手
2. 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企业端)安装(修理) 单位操作手
3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企业端)检验检测单位操作手册
4 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企业端)使用单位操作手册
5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登录系统操作指南
6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手册(审批端)
7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手册(企业端)
8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限分配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8 日